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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600189)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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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李贵山、李明国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于永河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报国资部门批复,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有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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