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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600189)关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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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优势互补,进一步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经与财务公司协商,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作为财务公司参股股东,与财务公司又受同一法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森工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02年7月17日设立的、为森工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0,400万元,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20000100900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颁发的编码为L0034H222010001号金融许可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桥地板集团公司都为财务公司的出资人,其中: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财务公司总股本的32.89%;金桥集团出资700万元,占总股本的2.30%。 根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主要经营国家规定的金融业务: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等。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7,993.62万元, 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2,795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3)结算服务; (4)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3、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允许本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提前还贷。 4、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免收结算服务的全部费用,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取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最低收费水平。 5、根据公司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 四、金融服务交易的额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不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总余额的30%。 财务公司必须保证本公司存款后其帐户同时具有不低于本公司存款数额的存款。 五、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结算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保证本公司贷款随借随还,向公司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 2、财务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财务公司一旦发生可能危及本公司存款安全的既定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4、财务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地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表。 5、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6、公司将制定相应的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已在吉林省内建立了金融服务网络平台,可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金融服务; 3、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扩大财务公司的经营和业务规模,公司做为财务公司的股东,将实现更多的投资效益。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结算和使用效率,控制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发表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意见。 4、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5、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金融服务协议; 2、吉林森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的承诺书; 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发展有利的意见; 6、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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