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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黑龙(600187)债务重组减债9.5亿元 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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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黑龙(600187)公告,公司近日签署三个金融债务重组协议及与11家一般债权人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共减少公司金融债务9.5亿元,占公司全部负债的63%。
2007年5月16日,公司大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国中水务将受让黑龙集团持有的S*ST黑龙70.21%的股份,共计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成为S*ST黑龙的控股股东。目前,公司已在申请恢复上市。协议约定国中水务向S*ST黑龙转让其持有的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LIMITED 100%股权。
但由于黑龙集团因负债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因此要想完成向国中水务的股权转让,必先解决债务问题,解冻股权。
为此,公司近日签署了三份重要的债务和解协议,分别是2007年10月9日,由黑龙集团、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黑龙江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偿债协议》;同日,黑龙集团、交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公司及齐齐哈尔金鹤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也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10月11日,黑龙集团、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
此外,为积极配合公司的资产重组,保护一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分别与11家一般债权人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处置债务金额35,370,731元。
公告称,通过上述债务重组,共减少公司金融债务9.5亿元,占公司全部负债的63%。资产负债率由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95.67%下降到目前的约36%。同时,通过与股权冻结权人的债务和解,可解除国有股股权司法冻结,为实施股权转让扫清了障碍。公司目前正在加紧对剩余债务的处置,以期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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