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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卧龙(6001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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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制度修订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 商誉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转回。对于无法准确分摊至各资产组的情况,计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公司开工后,根据当年结转销售面积占项目公司开发项目可销售面积的比例,进行摊销。 修订后的《公司财务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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