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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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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 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详规程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召开时间和更改会议地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召开时间和更改会议地点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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