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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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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4月16日、17日、1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征询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4月16日、17日、1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除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已披露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中关于本公司收购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股权相关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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