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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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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委托银行给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子公司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签订的《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协议所涉及收购整理的土地即为本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劝业香江家居博览中心”(暂定名)项目用地。因该项目用地系工业仓储用地,依据《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该项目用地需经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并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后,重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详情请参见公司2007年9月26日《关于“劝业香江国际家居博览中心”(暂定名)项目进程的后续公告》) 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近日将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天津华运将报名参加公开竞标,并争取中标,以继续推进“劝业香江家居博览中心”(暂定名)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此,本公司决定将7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为其提供贷款,由其用于支付竞拍保证金及后续地价款。贷款年利率为10%,贷款期限为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期限。 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办理有关委托贷款的事项。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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