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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600158)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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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奉贤奥林匹克花园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54.95%的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1亿元人民币投资上海奉贤金汇镇奥林匹克花园项目。详情请见《关于上海奉贤奥林匹克花园项目的投资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九江奥林匹克花园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74.25%的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九江投资奥林匹克花园项目,本次投资约为2.75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关于九江奥林匹克花园项目的投资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罗智扬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罗智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取奖金的议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两名董事王俊生、吴振绵因兼任高管回避表决,未参与投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罗智扬先生简历: 罗智扬,男,194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处长,天津市期货监管协调办副主任,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天津证监局副局长、正局级巡视员。现已退休。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提名罗智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智扬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被提名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4、包括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智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董志光、刘永泽、王巍、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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