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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600152)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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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6月19日上午9时在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董事董捷、史美信、王民及独立董事杨纪朝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董捷先生委托董事杨健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楼百均、独立董事蔡玉华、董事杨健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纪朝、独立董事蔡玉华、副董事长朱光耀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蔡玉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王民、独立董事杨纪朝、独立董事蔡玉华三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杨纪朝为主任委员。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周永国、副董事长董捷、独立董事杨纪朝先生三位董事组成,董事长周永国先生为主任委员。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家纺内销渠道整合的相关议案》 公司在2007年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对于公司新设立的内销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及上海维科家纺有限公司与维科集团下属的内销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以2007年为过渡阶段,2008年完成对维科集团下属的内销公司的整合,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经过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协商,提出如下整合方案: (一)、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收购维科集团下属的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销售分公司")存货,价格参照评估价执行。该项金额由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在年内分期还清。收购完成后,维科销售分公司将不再从事家纺内销市场业务,其销售渠道同时并入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 待上述资产评估结束后,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项资产收购事项。 (二)、鉴于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自身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40%权益,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占30%权益,维科集团关联企业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占30%权益),考虑到其今后经营及自身的融资能力,本公司及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决定分别对其追加1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注资后,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46.67%权益,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占10%权益,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占43.33%权益。 (三)、关于内销市场产品的品牌使用。公司拟与维科集团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由公司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无偿使用"维科"注册商标。具体待该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关联董事周永国、朱光耀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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