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船舶(600150)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8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公司65%股权的预案》,关联董事陈小津、聂成根、路小彦、谭作钧、孙云飞、吴迪、郭锡文已回避表决;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长兴造船 65% 的股权。收购资金由外高桥造船以负债方式落实。 拟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在本预案的框架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事宜。 有表决权共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8-002号)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7年11月15日发布并生效的《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需对参与军工企业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资格审查。为此,公司拟对200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进行变更。建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解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08-003号)以上第1、2项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