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长春一东(600148)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5-30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5月29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郝永德因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副董事长于中赤代为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长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07年8月28日召开的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东光集团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六项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履行相关程序过程中,因证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放弃实施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六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审议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以上决议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于中赤、刘斌、郝永德、李明泉回避表决。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