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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600148)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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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7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66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长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6、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7、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50,859.92元。2007年度利润分配拟以派送现金红利方式进行:以2007年底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分配4,953,07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工作,年度报酬20万元。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长江、于中赤、李明泉、刘斌、郝永德、王立君、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康立国、毛志宏、宋传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200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08-03号公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金忠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推荐,股东大会选举田向立、皮丽岩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于伟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200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08-05号公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1060万元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置土地的议案。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沈阳一东四环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20万元)。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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