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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600146)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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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9:00在浙江省嘉兴市高新技术园区城南路167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董事王江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金观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俞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他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均到场参加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云先生提名,拟聘请邢龙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有关事宜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新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邢龙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以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邢龙先生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均能胜任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附件2。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于公司2008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7、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18,703,272.97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55,539.74元。 因本报告期末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2007年度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年度审计单位,在聘期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 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8年度公司的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规定,2007年度支付审计费用33万元,建议2008年度支付审计费35万元,其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1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徐斌先生、董事马祖铨先生、董事战佳女士对该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2008年5月21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7、 审议《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四、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法人股东加持单位证明于2008年5月16日17:00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32716 传 真:010-82332713 联 系 人:邢龙 冯莉莉 六、其它事项:1、会期半天;2、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邢龙,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在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2: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影响,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相关规定,对2006年末审计报告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06年度审计报告 新准则差异调整 2007年审计报告年初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610,000.00 11,61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8,117,119.45 -7,117,119.45 31,000,000.00 商誉 2,829,915.32 2,829,915.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21,129.97 2,621,129.97 应付职工薪酬 2,279,308.10 618,452.65 2,897,760.75 其他应付款 5,236,213.21 -618,452.65 4,617,760.56 资本公积 119,518,613.54 6,859,891.00 126,378,504.54 盈余公积 4,194,036.55 100,787.31 4,294,823.86 未分配利润 9,833,835.58 2,761,304.03 12,595,139.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333,546,485.67 9,721,982.34 343,268,468.01 少数股东权益 12,526,131.60 221,943.50 12,748,075.10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 单位(个人)出席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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