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大元股份(600146)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007-5-16
|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5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均投票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审议、表决,对如下议案做出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购北京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88%股权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转让宁夏福立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33%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宁夏福立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3.33%的股权转让给银川三隆工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50万元。宁夏福立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自成立之日起生产经营一切正常,2006年度该公司实现商品销售收入8732万元,净利润-17.7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宁夏福立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股权获得之资金将投入到与公司主业相关的经营中。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授权出售公司所持金融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后,获得了该股权转让的授权。鉴于公司自身的生产状况,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拟在2007年8月28日后对所持有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进行上市交易,变现后的资金将投入到与公司主业相关的经营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