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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600146)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0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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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7年5月15日上午9时,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12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的60.4%,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800000股。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107,456.0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8,669.15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为9,833,835.58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及股票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预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议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重新制订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5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7-1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7年5月15日上午9时,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12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的60.4%,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800000股。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107,456.0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8,669.15元,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为9,833,835.58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06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及股票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预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议案》 同意1208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重新制订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5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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