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四维控股(600145)900万股冻结未公告 2007-9-5
      对于四维控股的种种疑团,翰楚达公司一位负责人径直指出“这是恶意逃避债务的做法”,隐于在前述蹊跷股权变更背后的一桩纠纷随之浮出水面。

  记者获得的这份民事起诉状显示,翰楚达公司2006年1月8日与华夏创富签订了《项目收购及融资财务顾问协议》,其中约定,华夏创富收购青海中金100%股权,间接持有四维瓷业(10.59,-0.20,-1.85%)(2007年8月21日,“四维瓷业”才更名为“四维控股”)9940万法人股过程中,聘请翰楚达公司作为其财务顾问。

  对于顾问费用双方还做了一个“特别约定”。即,如果收购成功,华夏创富将持有的9940万法人股中的900万股作为顾问费用支付给翰楚达公司。

  诉状中称,此后翰楚达公司一一履行了《顾问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帮助两华夏公司完成了收购,然而2007年7月6日,四维控股公告两华夏公司已经完成对青海中金的股权变更手续,但两家华夏公司却迟迟未将900万股股权支付给翰楚达公司。

  因此,2007年7月18日,翰楚达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将华夏创富、华夏新时代以及青海中金一并列为被告,要求支付900万股股权的顾问费用。

  与此同时,翰楚达公司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记者获得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07年7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冻结华夏创富、华夏新时代100%控股的青海中金所持有的四维控股的900万法人股股份。

  法院通知显示,2007年8月2日,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对青海中金股权实施了查封、冻结。

  但四维控股至今未对前述诉讼,以及900万股被冻结的情况未做出公告。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