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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60014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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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匡镜明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匡镜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梁振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袁志敏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现确定关于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二)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 (三)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四)回售或赎回: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不设回售或赎回条款。 (五)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金额为8亿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式进行。 (八)发行时间安排: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九)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上述方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后实施。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用效率,为公司的经营扩张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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