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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浪莎(60013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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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3日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关荣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3名监事审议,现将会议一致决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违规现象。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公司2007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3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010.63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并购买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浪莎内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浪莎内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监事会人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正常。 6、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宜宾市国资经营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宜宾中元造纸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购买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登记手续和工商变更手续,宜宾中元造纸有限公司的股权置出工商变更手续。监事会人为在本次资产重组及后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的本次资产重组聘请了相关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上述重组事项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一、三两项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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