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ST长控(600137)向信达、东方转移部分债务 2005-2-1
|
ST长控(600137)收到部分债权人的通知,该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债务已分别转移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已转移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债务,短期借款项目合计3007.4万元;占公司200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债务总额12457.9万元的24.14%。担保项目合计3400万元人民币、1559264美元。已转移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债务涉及金额,短期借款项目合计45.5万元;担保项目合计4000万元人民币、83.04万美元。 目前,该公司正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进行积极协商,以达成债务和解协议。 据悉,截至2004年三季度,该公司负债合计达49213.52万元,实现净利润-711.31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92.98万元。同时该公司还预计,2004年末,ST长控将在第三季度报告期亏损的基础上继续亏损。 根据2004年三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对外担保总计达42733万元人民币和403.54万美元,主要是历史遗留形成。该公司上市后新增担保,系违规为四川泰港及其控股公司、关联企业提供17627万元担保。截至2003年末,ST长控已计提预计负债1.56亿元。为降低或有负债风险,该公司曾表示,将努力进行债务重组。 ST长控自2002年起,诉讼不断,主要是为四川泰港及其控股公司、关联企业提供担保被诉。2003年10月四川泰港及刘邦成等涉嫌犯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目前已有三笔涉及金额2270万元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相关债权人对ST长控连带担保责任的起诉。(刘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