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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水电(60013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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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11日在成都市望江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0人(董事涂心畅委托董事周桦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道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四川证监局《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8]31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8]35号)的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规范公司运作的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的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四川证监局在专项治理现场检查的建议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的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后的《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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