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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600119)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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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对到期贷款进行续借并增加部分贷款,具体如下: 1、本公司将以控股子公司上海长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东公司")拥有的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房产作抵押担保向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进行贷款,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年; 2、08年1月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到期后,继续以长东公司拥有的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房产作抵押担保,向上海分行民生银行浦东支行贷款"。 现公司将原先的抵押房产进行变更,改由控股子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光华路888号房产作抵押向该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年。 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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