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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600117)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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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22日下午15时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长陈显刚授权委托董事刘克林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主持会议,董事汤巨祥授权委托董事林仁熙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四林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杜鹏环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向全资子公司青海矿冶科技公司转让造价为1.55亿元的55万吨球团工程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系本公司为应对钢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局面而自筹资金建设,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鉴于该项工程的产品(球团)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矿冶科技公司的直接原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由本公司将该项目按照帐面价值1.55亿元转让给该公司,由该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此次转让完成后,有利于该公司的原料生产和供应,可以促使其提高铁水质量、降低铁水成本,对本公司的原料保障和效益实现亦有间接的积极影响。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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