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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宁特钢(600117)高派现 200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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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发展与回报——解读西宁特钢高派现
西宁特钢(600117)2002年度的分配预案是10派现金5.2元(含税),这是迄今为止已公布年报上市公司中每股派现额最高的公司。数据显示,该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1369.04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未分配利润为9663.68万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1184.81万元,共计可分配利润为30848.49万元。按10派5.2元的分配方案,此次分红将派发现金30275.44万元。分配完成后,该公司未分配利润仅余573.0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西宁特钢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1953元。也就是说,该公司2002年度每股拟派现额0.52元,已远远超过了每股收益。应该如何理解该公司的分配预案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该公司的分配预案是完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110条规定,企业可以用于分配的利润,是报告期内实现的税后利润,按分别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后,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的分配比例,则由董事会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虽然西宁特钢2002年度提取相关准备金后可分配的利润额为9663.68万元,但由于其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高达21184.81万元,所以该公司推出超高比例的分配方案,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该公司自上市后,除了2000年度实施过10派0.48元(税后)的分配方案外,就没有再实施过派现。此次超高比例派现,可以理解为公司对股东的一次总回报。当然该公司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也是其派现的前提之一。 股利政策理论显示,股利政策的制定要受到法律、与债权人的合同、资金变现能力、筹资能力、投资机会、股东意见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也就是说,公司在实施派现的股利政策时,不但要考虑帐面的分配能力,还要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不能因分配影响了公司的未来发展,同时还要兼顾对股东的回报,等等。 分析显示,该公司的高比例派现,基本兼顾未来发展和回报股东。报告显示,西宁特钢报告期内利用非募集资金14353.87万元,进行了“建设小型连续似轧钢机工程”项目,没有因分配而耽误投资。进一步的分析显示,该公司加大了债权性融资力度,2002年底负债额较2001年底增加了38679万元(其中各类长短期借款占了较大比重)。较低的资金成本(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处于较低时期)、良好的债权性融资能力,是西宁特钢高派现的深层次因素。通过低成本债权融资,西宁特钢不但满足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而且利用债权人低成本资金和公司较高资金利用率之间的差额利润,来增加股东收益。 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西宁特钢高派现的同时,还大幅提高了净资产收益率。按相关规定,拟派现的资金须在财务处理上,由未分配利润转入应付股利,即在减少净资产的同时增加了负债,这对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作用是双效的。假如不派现,西宁特钢的净资产收益率为7.51%,而派现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则提高为9.39%。(李映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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