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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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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8月6日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98,195,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芦德宝董事长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 (1)选举芦德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池田修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顾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多田昌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稻叶幸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曹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郭洪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汪永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乐俊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预案》 (1)选举应伟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藤井郭行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金光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赞成98,195,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应伟国、藤井郭行和金光明,连同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陈伊珍、宋培龙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五、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附: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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