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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义明质疑司法不公 G长征(600112)称其借题发挥为开脱 200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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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严义明被G长征(600112)诉名誉侵权并索赔300万,25日严义明收到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诉状及应诉通知,之后他向媒体表示,本案还没有开始审理,就暴露出程序正义的问题。而G长征于昨天对此针锋相对地给予了回应。
严义明表示,遵义市中院涉嫌侵犯和剥夺了自己的法定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要求我在收到诉状后十日提交答辩状。”
严义明还表示:“原告未在诉状中对其300万元的赔偿金的构成做任何说明,更未提供任何证据。”并认为严重影响自己行使答辩权。
针对严义明的说法,G长征昨天表示,如果当事人对送达和答辩时间有疑问,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而严律师借题发挥指责司法不公正,意图在于,即使自己败诉也可以推脱说是因为司法不公正造成的。
关于“赔偿300万元的证据和说明未提交”一事,G长征表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院在送达应诉通知时必须将原告提供的证据提交给被告方。严义明作为执业律师对此程序应该非常清楚。
昨天,G长征表示,据初步收集,近半年来长征电器的负面新闻不下100篇,绝大多数与严律师发表的言论有关。
“难道他可以任意投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受到损害就不能起诉他吗?”
2005年11月,长征电器内部人士李杰斌在网上曝料称,长征电器涉嫌业绩造假,严义明随即介入并两赴证监会举报,然而证监会先后两次否认严义明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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