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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600104)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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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3月15日向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08年3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祥麟先生主持。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预计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订立的《零部件和维修配件供应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产服务框架协议》和《整车销售代理框架协议》等四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均在有效期内; 公司预计2008年度发生338.8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公司签订<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并预计2008年租赁金额的议案》。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签订《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并预计该协议项下2008年将发生的房屋及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725万元。监事会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一)、(二)、(三)、(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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