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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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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08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库存积压材料物资报废的议案 9、关于继续用碱回收二厂等设备向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申请贷款作为抵押物的议案 10、关于对公司固定资产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后不计提减值的议案 11、关于计提"中科信"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08年度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4、关于聘请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15、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16、关于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17、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8、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9、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第18、19项系经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8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 系 人:潘其星、林红青 邮 编:350005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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