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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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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震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两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通知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公司出资6552万元受让的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认股权案已经胜诉,但案件执行目前未有实质性结果,公司该投资应享有的股权及认股权能否最后落实尚无法确定。基于谨慎性考虑,同意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在原有坏账计提的基础上将其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再计提5%坏账准备(327.60万元),即累计计提比例达95%,累计计提金额为6224.4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该项计提坏账计提事项符合财务稳健性原则,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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