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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星(600101)董事会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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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8日起被上海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明星电力"变更为*ST明星,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2007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较大的好转,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自查和整改,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运作更加规范。明伦集团给公司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得到了进一步的化解。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现净利润88,851,542.48元,每股收益为0.27元,股东权益为922,598,217.77元,每股净资产为2.85元。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已经恢复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撤销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送、披露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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