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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化(600096)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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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6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0日 ● 除息日:2008年6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7日 一、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4月23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9,716,044.56元,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0日的总股本536,350,269为基数,拟派发现金股利214,540,107.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6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0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 1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 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水富县向家坝镇 电话:0870-8662006 传真:0870-86620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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