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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600089)对外投资公告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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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特变电工新利钢(沈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公司)投资443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3、投资期限: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特别风险提示: 该投资尚需中国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存在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沈变公司拟与新利钢国际(荷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进行硅钢制品及其他金属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8860万元人民币;其中沈变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设备、货币资金投资443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8年4月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利钢国际(荷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3、该投资尚需中国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利钢国际(荷兰)有限公司是依据荷兰法律成立并在荷兰登记注册企业,法定地址:Stawinskylaan 3051 3gh 1077ZX 阿姆斯特丹;法定代表人姓名:Maria Starostina马琳娜·斯塔斯汀娜。 新利钢国际(荷兰)有限公司是俄罗斯新利佩茨克钢铁公司Opon Joint Stock Company Novolipetsk Steel(以下简称新利钢)的全资子公司,新利钢是世界上最大的冶金联合体之一,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取向冷轧硅钢生产企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为:特变电工新利钢(沈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英文名称:TBEA-NLMK (Shenyang) Metal Product Co., Ltd. 2、注册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为8860万元人民币;其中沈变公司拟以20亩土地使用权、硅钢片纵剪设备、现金共计出资4430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以评估值为准,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新利钢荷兰公司以相当于443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出资(外币与人民币的折算依据缴付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合资公司股东现金出资部分的30%于取得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剩余现金出资部分于取得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月内缴清。 沈变公司在取得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应将其出资的设备移交合资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合资公司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24个月内移交。 合资公司股东各方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合资公司的权益。 4、合资合同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出资事宜后方正式签署,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中国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沈变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加强公司变压器产业供应链的建设,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障公司变压器产品硅钢片的长期、稳定供应。合资公司2009年投产,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82万元。 本次投资结束后未新增关联交易,也未新增同业竞争。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该投资尚需经中国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存在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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