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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600075)处理工业废渣及采购水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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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工业废渣及采购水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产品或劳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务等进一步 关联人 (含税,万 的比例 划分 元) 采购普硅 340-350 42.5水泥 采购原材料 采购普硅 石河子开发区青松 690-960 90%以上 32.5水泥 天业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复合 800-1050 32.5水泥 电石渣 750-1080 硫酸渣 石河子开发区青松 270-400 处理工业废渣 柠檬酸渣 天业水泥有限公司 142.5-168 90%以上 电石灰 12.5-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石河子开发区青松天业水泥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新疆首条利用电石废渣湿磨干烧新型水泥生产线,年生产 30万吨水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85.25万元,净资产7844.6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市场价格为依据; 2、公平、公允的原则;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向关联方采购工程用水泥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公允价格的原料供应和安装服务,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2、向关联方处理工业废渣,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加强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了“节能减排”,使走上了可持续发展之路。 因此,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基于上述原因,日常交易在近年内将会持续。 3.虽然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长期的日常关联交易,但其未对本公司独立性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关联董事郭庆人、余天池、宋晓玲回避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石河子开发区青松天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用水泥的关联交易定价优于市场价格,且关联交易稳定,有效发挥优势互补,资源的合理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电石渣、硫酸渣、柠檬酸渣、电石灰等工业废渣处理,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加强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了“节能减排”,走上了可持续发展之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已于2007年8月6与关联方签订《2007年度处理工业废渣及采购水泥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公司下一年有关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关联交易如需调整和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下一年有关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07年度处理工业废渣及采购水泥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性协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资料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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