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论      
银鸽投资(600069)公布股改方案 10送3.8股 2005-7-8
     吉林敖东修改对价方案流通股东实得现金翻倍

银鸽投资今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8股对价,以获取流通权。与此同时,吉林敖东修改方案,将流通股股东获得的现金由每10股2元增至每10股4元,大股东承诺延长股份禁售期,并计划增持。
银鸽投资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的18个月内,通过证券市场所减持银鸽投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银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称,银鸽投资目前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公司2005年净利润可达7,400万元左右。
吉林敖东公告称,修改后的对价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4元。
与原先的方案相比,非流通股股东缩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由2元增加至4元。以目前吉林敖东18794.49万股的流通盘计算,流通股共计多获得37588.98万元。
同时,公司大股东金诚实业修改了减持承诺,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修改为“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禁售期满后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2%的承诺继续有效。
金诚实业还宣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之内,金诚实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10%。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实业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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