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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药业(60006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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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9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制订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为了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和人才激励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于2008年建立双鹤药业企业年金。 鉴于双鹤药业及所属4家北京地区单位(双鹤经营、万辉双鹤、双鹤装备、双鹤(北京)工业园)符合国家年金政策规定的年金建立条件,董事会同意双鹤药业及所属4家北京地区单位2008年企业缴费部分的总额13,477,940.00元。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需经北京市国资委审批、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事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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