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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药业(600062)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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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数236,032,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卫华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众鑫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见证,并出具由杨东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236,032,30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有关上述审议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08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经众鑫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见证,并出具由杨东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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