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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600059)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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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对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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