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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600051)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公告 2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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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合同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4日,子公司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友宁公司")与浙江省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舟土资合补字[2007]号)。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本协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舟土资合(2007)48号合同的变更约定。 2、出让人同意将合同原受让人主体由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变更为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后,原合同规定的进出口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浙江友宁公司承接。浙江友宁公司为进出口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本次合同变更是进出口公司钢制品业务整合的需要。 进出口公司曾于2007年7月12日与出让人签订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舟土资合[2007]48号),详情请见2007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舟土资合补字[2007]12号)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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