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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6000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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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7日在福州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建辉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人,董事吴大元先生委托董事熊向荣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在两名关联董事唐建辉先生、黄晞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出资61000万元收购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详见《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07-017)。 二、在两名关联董事唐建辉先生、黄晞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47亿元,其中,40亿元用于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含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等),7亿元用于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以泉厦高速公路收费权为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以上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决定于2008年1月15日召开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金仕顿大酒店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3、关于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和四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2007年1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8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8年1月14日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 传真:0591-87077266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1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权指示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3 关于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如股东本人未对有关议案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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