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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600030)关于辰州矿业(002155)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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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08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一、根据公司预测,2008年公司与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南锑钨”)和深圳市杰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杰夫”)将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2008年度日 2007年实际发生 交易 内容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的总金额 类别 原料 锑金精矿 中南锑钨 14,000 8,058.46 采购 锑锭、氧化 产品 锑、仲钨酸 中南锑钨 13,475 10,603.59 销售 铵 产品 锑锭 深圳杰夫 7,200 3,958.97 销售 注:中南锑钨原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5.85%(为其第二大股东),目前公司持股36.21%(为其第一大股东);深圳杰夫系公司第五大股东,持有公司1531.12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92%),其实际控制人谢建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合同签署方式:在2008年度预计的总交易金额额度内,每一批次的交易均根据市场行情及需求情况签订相应的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合同期限: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总的有效期限。每一批次的合同期限则按相关交易的执行情况确定。 合同生效:累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全年预计额度内时,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超出上述额度,则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非独占经营”等原则,定价则根据国际及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市场行情,依据产品和原材料品质严格按标准确定。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保荐人认为: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定价根据国际及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及依据产品和原材料品质、规格等标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盖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广超 李虎 2008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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