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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600027)电价调整公告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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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自2008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 1、本公司位于山东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75分; 2、本公司位于四川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9分; 3、本公司位于宁夏自治区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9分。本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因机组为脱硫空冷发电机组,此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84分; 4、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0分; 5、本公司位于河南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0分。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本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千瓦时,涨幅约4.77%。(按容量加权平均计算) 本公司所属电厂的电价调整情况见下表: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区域 电厂 装机容量(万千瓦) 本次调整前上网电价 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上网电价 山东省 邹县发电厂1-4号机组 134 364.9 4.80% 382.4 邹县发电厂5-6号机组 120 379.9 4.61% 397.4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 200 354.9 4.93% 372.4 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 14 410.72 3.41% 424.72 十里泉发电厂6-7号机组 60 379.9 4.61% 397.4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 30 364.9 4.80% 382.4 莱城发电厂2号机组 30 355.9 4.92% 373.4 莱城发电厂3-4号机组 60 370.9 4.72% 388.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120 407.7 4.29% 425.2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200 370.3 4.73% 387.8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4.3 426 4.11% 443.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 29 370.9 4.72% 388.4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89 360.1 4.86% 377.6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 93 360.06 4.87% 377.6 四川省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 60 369.2 5.66% 390.1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6号机组 180 347.8 6.01% 368.7 宁夏自治区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20 251.4 3.34% 259.8 安徽省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20 371.0 3.23% 383.0 河南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 132 349.2 5.73% 369.2 以上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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