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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关联交易公告 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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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投资建设"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三期工程"的议案已经我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开招标,山东港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湾公司")中标并拟承建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三期工程的相关施工项目。港湾公司承揽我公司的该工程施工项目,构成了我公司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港湾公司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刚。公司始建于1993年,注册资本3.5亿元,是港口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港口海岸、航道疏浚、设备安装、基础处理、检验测绘、爆破拆除、设备租赁、商砼业务、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钢构施工、公路路基、船舶修造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港湾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之一: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三期疏浚工程。该招标工程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0,581万元。工程总施工期为14个月。 工程内容包括港池全部范围内水域疏浚(含炸礁清渣),停泊水域码头前沿以外、-13.7m以上范围内水域疏浚(含炸礁清渣),码头基槽码头前沿线以内、-7.5m以上范围内淤泥疏浚。疏浚泥沙一部分吹填至码头后方纳泥区,一部分外抛至日照港石臼港区新抛泥区。陆域吹填高程按+5.50m(日照港理论深度基准面)控制。工程总量为384万m3。 港湾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之二: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三期码头主体、堆场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该招标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0,485万元。工程总施工期为18个月。 工程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基槽码头前沿线以内、-7.5m以下挖泥及炸焦,基床抛石夯实及整平,预制安放沉箱,沉箱抛填块石,预制安装沉箱盖板,码头后抛填棱体块石,码头后抛填二片石垫层、码头后抛填碎石倒滤层,浇筑胸墙及后轨道梁,预制安装雨水涵,预埋给水及供电管道、制作安装护轮坎,制作安装拖缆槽,安装系船柱,制作安装锚碇、顶升、防风拉索、车挡,安装橡胶护舷及门机轨道,回填轨间场地及铺砌连锁块等。以及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堆场道路、给水、排水及消防、供电照明及通信等相关工程内容。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拟与港湾公司签署上述工程施工合同。 六、会议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杜传志、蔡中堂、朱宏圣、贺照清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靳海涛、张余庆、王保树和张文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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