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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600010)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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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一、 会议通知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 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8日10:00时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948,74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决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提案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73亿元,净利润17.46亿元,减去按10%提取的盈余公积金1.75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73亿元,2007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45亿元。董事会提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就2007年度末未分配利润29.45亿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作以后年度分配。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生产经营与投资计划》;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提案》; (关联方回避了此项提案的表决) 有效票17,734,272股,同意17,734,2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提案》;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55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提案》;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3,948,746,585股,同意3,948,746,5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秀芳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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