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创股份(600008)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5-28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董事常维柯先生因出国无法参加表决。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通讯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建议》 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手续,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整,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利率下浮8%。 表决结果为: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通过民生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民生银行德胜门支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108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安庆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污水处理资产30年经营权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为: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