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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贸(600007)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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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2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8年3月17日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行政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2名,雷孟成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赵博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做决议有效。会议就以下事项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其它各项活动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 一、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及重大投资决策的制定、实施,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行为。 四、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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