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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60000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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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9名,出席会议董事19名,公司董事尉彭城、牛汝涛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吉晓辉董事长、傅建华副董事长代行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胡祖六、李扬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姜波克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会议由吉晓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 一、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公司关于实施综合经营相关工作授权的议案。 同意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综合经营,并对实施综合经营中的股权投资活动,给予行长室综合授权。对外股权投资活动项目的正式实施,均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公司关于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议案。 同意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集团授信共计19.2亿元人民币业务。上述授信有效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届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贷款性质为抵押和有担保贷款,贷款条件不得提供任何优惠。 同意:16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吉晓辉董事长、祝世寅副董事长、潘龙清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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