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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珠江(00050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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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4月21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杨凯军独立董事委托王志钢独立董事出席并表决,张剑、史永辉董事委托郑清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郑清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报告和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为-79,937,133元,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郑清、彭树银、吴小静、史永辉、张剑、谭曙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杨凯军、张陶伟、杨卫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简历附后)。独立董事侯选人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2005年度A股审计由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费33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B股审计由均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费50万元港币(含差旅费)。2006年度拟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A股审计,均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B股审计。审计费具体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的规定,我公司在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例行检查,本着客观性、谨慎性的原则,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5,127,937.78元,核销坏帐冲减坏帐准备5,240,00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520,569.12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4,036,845.55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投资的报告》 年末,本公司对各项长期投资进行清查,对以下四家均已停业多年公司的投资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海南珠江实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核销长期投资帐面余额261,422.58元;海南龙珠瞬达娱乐有限公司冲销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803,396.16元;海南珠江商业有限公司冲销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35,900.00元;海南珠江海口绿化工程公司冲销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0.00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报告》 本公司原按10%的净残值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为了和税法有关规定保持一致,本公司2005年度将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由原来的10%统一变更为5%。此项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由于此项会计估计变更,本年度折旧费用增加了121.29万元,即本年度净利润减少了121.29万元。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清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6年3月14日 北京市政协委员 1984年9月—1987年7月 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城市管理专业 1987年8月—1993年10月 在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任副处长 1993年10月—1994年12月 任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济师 1994年12月—1995年11月 任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1995年11月—1999年6月 任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 1999年6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彭树银 性别男 出生年月 1957年7月31日 1978年由泰安市考入清华大学土木系工民建专业,1983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1991年3月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年11月调入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工作,任协调处副处长。 1992年12月成立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至今。 1999年6月至今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小静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51年12月24日 1969年3月-1977年8月 北京市东城区房管局干部 1977年8月-1987年5月 北京市青年湖小区改建办公室干部 1987年5月-1995年4月 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预算科长 1995年4月至今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副总经理 1999年6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史永辉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4年12月20日 1982年9月-1986年8月 就读于北京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专业 1986年8月-1989年9月 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助研 1989年9月-1992年7月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 研究生 1992年7月-1993年7月 北京市房改办 1993年7月至今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9年6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剑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1953年10月28日 中共党员 1970年3月-1993年3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历任排长、连长、 营长、军务科长、副部队长 1993年3月-1996年3月 香港怡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驻京办事处首席代表 1996年3月-2000年8月 北京建怡房地产开发中心董事长 2000年8月至今 广州市利盛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5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谭曙光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70年10月24日 大专文化 1993年10月-1998年4月 湖南省茶陵冶炼厂供销科副科长、科长 1998年5月-2001年5月 海南日冷空调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年5月至今 海南粤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年9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凯军 性别 男 1956年12月出生 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 1982年 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82年---1985年 国营平原光学仪器厂任成本会计、总帐会计 1985年---1996年 河南省审计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1997年---2001年 香港豫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1年至今 北京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任董事财务总监 兼任香港奔涛有限公司董事 2002年5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陶伟 性别 男 1963年6月出生 湖北武汉江夏人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国际财务管理防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 1979年9月—1984年7月清华大学物理系本科生,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4年9月—1987年7月清华大学物理系硕士生,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4年9月—2000年6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1998年1月—1998年6月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2001年8月 哈佛商学院进修 1987年8月至今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 2002年9月至今 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顾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顾问。 杨卫平 性别 女 中共党员 法学学士 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女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 1979年至198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年2月至1989年4月,在北京市司法局工作。其间,在司法学校任教并历任教导主任、北京市司法局团委书记; 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在教书同时做兼职律师; 1989年4月至1998年4月,在司法部康达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8年4月至今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担任十数家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凯军,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凯军 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陶伟,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陶伟 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卫平,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卫平 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杨凯军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本人杨凯军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杨凯军 日期: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张陶伟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本人张陶伟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陶伟 日期:2006年4月25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杨卫平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是□否√如是,请详细说明。本人杨卫平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杨卫平 日期:2006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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