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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中华(000017)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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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2月1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布心路300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叶晴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11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6,173,1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77,067,002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总数的40.92%。 3、外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9,106,19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6.87%。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关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173,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杨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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