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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002232)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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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200万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2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验字[2008]第2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4月30日全部到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6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计划自公司2008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后起,至2008年11月29日止。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该方案实施后公司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85.40万元(按人民银行2007年12月21日调整的6个月短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刘大有、张屹山、安亚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2,6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计划自公司2008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之日后起,至2008年11月29日止,公司保证到期后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郭喜明、朱彤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启明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启明信息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85.40万元(按人民银行2007年12月21日调整的6个月短期借款利率计算),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相关律法、法规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启明信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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