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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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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07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07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2007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200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383,386.65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2008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经核查,公司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 四、关于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383,386.65元,公司拟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335,534,700.00元,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848,686.65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将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1,184.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1,184.87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1,184.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梁巨元、李建发、王熙晏 200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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