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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公告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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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3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383,386.65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2008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方案实施后公司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4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梁巨元、李建发、王熙晏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 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代表江荣华、李丽芳就该事项发表如下专项意见:公司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金额为33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 备查资料: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独立意见; 3、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专项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万元的意见。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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